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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5-06-18  来源:   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学院将定期举办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为规范我院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组织

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

二、参赛条件

独立承担过一轮以上(含一轮)教学工作(含实验教学),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良好,最近一次的学生评教成绩在全院排前30%,没有出现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编青年教师均可参赛。

三、竞赛办法

(一)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二)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系()审核参赛资格;各系(部)成立评委会,自行组织预赛。根据预赛结果,限额向学院报送参加决赛的名单。

(三)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决赛,并负责组织专家成立评委会,对参加决赛的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分。专家可根据情况选择现场听课评分或观看比赛录像进行评分。

四、奖励办法

(一)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设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和优秀奖500元。

(二)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