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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平台2022年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2-09-29 09:56   审核人: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简称数据采集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本年度数据填报工作。

一、数据采集的新变化

今年数据采集要求对比去年略有调整,数据内涵和表格数据间的平衡校验关系进一步严格和规范。请阅读电子版《数据填报指南》(发至各单位填报人的校内邮箱)或我中心编印《工作指南》(附件3-1、3-2)中对应的数据指标和指标解释、指标统计时间要求,请各单位给予严格把关。

二、数据采集的统计时间

数据采集的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本次采集的自然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学年是指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时点是指2022年9月30日。有具体规定的时点值(如应届本科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等)则根据《指南》具体规定时点统计。请各单位务必注意按照各项目标注的时间要求进行统计数据。

 

三、工作要求

1. 数据采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要健全组织工作体系,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详见《广东金融学院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平台数据采集与填报任务分解总表》和《任务分解细目表》) (附件1、附件2),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准确理解指标内涵,确保数据准确有效。由于今年数据平台升级以及各项数据内涵和表格数据间的平衡校验关系更为严格,各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学习《任务分解细目表》(附件2)、《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1、3-2),准确把握数据内涵、数据统计时间节点、数据表格间关联关系等要求,熟悉系统操作流程,确保数据采集和填报的规范准确和真实有效。

3.按时按质填报数据,把好数据审核关。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单位负责人为数据的法定审核人,对最终提交数据进行认真细致审核,避免数据返工、造成责任事故、影响全校整体工作进度。

特别强调:7张基础数据表(表1-2、表1-3、表1-4-1、表1-5-1、表1-5-3、表1-6、表1-7-1),是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后续表格填报数据时关联调用,一旦这7张表的数据出错,将引起连锁反应,影响所有后续关联调用的表格(数据),系统将要求重新上传,导致误时误工。因此,基础数据表不仅需要最优先完成数据的录入与审核,更要保证数据准确性和编码唯一性。

4.加强各单位间协作配合,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数据采集工作涉及面广,且牵涉单位间的数据平衡关系错综复杂,采集工作量大,各单位务必以严谨务实、团结协作的精神,做好单位内、外部工作协调和配合,确保数据真实全面地反映我校办学状况,特别要注意将肇庆校区、清远校区的数据一并纳入统计,防止数据漏报、错报。

四、工作方式

各表数据的采集和填报,主要采取责任单位与协作单位相互配合协同完成的工作方式。(详见附件1、附件2)

1.责任单位职责:负责收集协作单位提供的数据,整合表格里的数据并登录数据平台,在系统中对表格数据做填报和审核工作。

(1)统计性的数据表格,统一由质评中心作为责任单位,负责收集表里相关协作单位提交的数据,统一录入系统并进行审核。要求各协作单位提交数据时,所有数据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打印版(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

(2)明细数据的表格,由主要数据归口单位(部门)作为责任单位,由质评中心在系统中分配填报账号、审核账号,负责数据采集的人员使用填报账号填报数据,单位负责人使用审核账号审核数据。各单位(部门)数据采集填报人名录,参见附件5。

2.协作单位职责:协作单位负责按责任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表格数据给责任单位。各协作单位须由专人(见附件5)负责数据的采集工作,单位负责人认真审核后提交给责任单位,做好与责任单位数据的准确对接。

五、时间安排

学校对各数据表填报和审核完成时间均作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请各单位严格按时按质完成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关键时间节点是:

1.2022年10月15日前:7张基础数据表必须严格按以下日期前完成填报及审核。其中

人事处负责的表1-2、表1-3须于10月12日前完成;

教务处负责的表1-4-1须于10月13日前完成;

人事处负责的表1-5-1、表1-5-3,教务处负责的表1-6,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的表1-7-1,须于10月15日前完成。

2.2022年10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部门)根据(附件1、附件2)分工安排,完成填报及审核。

3.2022年10月30日:数据平台关闭。

六、工作联系

对于任务分解及数据采集有何疑问,或有关纸质版(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材料交送,请联系郑润权副主任(教师办公楼2114室),电话87590927。为方便工作开展,质评中心开通了工作Q广金数据采集工作群198745316),请各单位负责数据采集和填报的人员申请加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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